
【资助】关于开展2025年6165cc金沙总站基层就业在职在岗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毕业同学:
为做好我校基层就业补偿代偿资助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学院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届、2024届基层就业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我校2023届、2024届具有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基层就业毕业生。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2023届、2024届基层就业毕业生需于9月1日下午17:00前在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的“第一/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过时将不再受理。
(二)学院审核
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审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学校相关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并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对于获得补偿代偿资助的毕业生,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外,若未满3年服务年限而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将被取消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
2.对于取消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在换岗前应主动向原就业单位人事部门说明情况。对于取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余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本人负责偿还。
3.对于不及时向学校提出取消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不与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书的提前离岗的毕业生,一律视为严重违约,国家有关部门会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录入国家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相关数据库。
研究生联系人:马玮哲
联系电话:62734345
电子邮箱:wz.ma@cau.edu.cn
本科生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62733737
电子邮箱:caubaiyu@cau.edu.cn
联系地址:农学楼401
6165cc金沙总站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