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65cc金沙总站关于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生通知〔2025〕49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为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更好服务广大师生,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分为秋季和冬季两批次,分别拟定于2025年11月、2026年1月授予学位。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申请2025年11月、2026年1月两批次学位授予的研究生分别于2025年9月3日-9月9日、10月9日-11月10日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提出学位申请并进行学位申请信息填报。
二、毕业生图像采集及毕业信息核对
图像采集:毕业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图像信息采集(通知详见研究生院学籍发布的“关于组织2025年预毕业研究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完成后方可进行以下毕业程序。(2025年预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集中采集已完成,未参加集中采集的同学请自行前往仲恺照相馆补采。通知详见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组织2025年预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研生通知〔2024〕65号)
信息核对及毕业申请:所有毕业生(除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请在规定时间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毕业信息”—“核对毕业信息”模块完成信息核对。毕业生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系统”)中“毕业与学位”—“毕业资格自检”模块进行毕业资格自检。
三、校级抽查
(一)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查管理办法》(研生〔2021〕1号),以下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需进行校级抽查送审:
1.所有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2.以下几种类型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需进行100%抽查送审:
(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
(2)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
(3)往年曾被抽查到,但办理了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4)上一年度在北京市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评议意见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中评阅不通过的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5)新获批学位授权点的第一届研究生;
(6)新获批导师所培养的第一届研究生;
(7)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抽查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二)硕士学位论文校级抽查时间
硕士学位论文按照“随机抽取、重点抽查、二级学科/领域全覆盖”的原则进行抽查,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学位办每年春季学期开展了应届生校级抽查工作,2025年校级抽查名单已在学位办网站公布,可自行查看。
四、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一)时间要求
资格审查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必要前提,包括学位论文审查、预答辩、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公开发表学术成果审查等内容,需要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完成。根据学校学位授予安排,学院将组织两次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资格审查批次。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
秋季批次:2025年9月4日上午9:00-11:00
冬季批次:2025年11月3日上午9:00-11:00
(二)审查的内容与流程
学位答辩资格审查包括学位论文审查、预答辩、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公开发表学术成果审查等内容。具体提交的材料如下:
1、纸质版材料:提交至1004办公室
(1)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已发表或在线发表的研究论文需附论文全文;已接收的研究论文需附正式接收函(或往来邮件)及论文全文,须导师签字并注明“情况属实”。同时请另附纸张说明研究论文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及具体章节。
(2)定稿的纸质(全文)学位论文一份。
(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附件1)中I-4,I-5两页(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学位推荐书、论文学术道德承诺书),不得加页,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单面打印,须导师签字。
除以上材料外:
(4)返回答辩生还须提交材料:《中国农业大学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3)一式两份;毕业证或结业证复印件等。温馨提示:具有返回答辩资格的研究生仅限于以下范围:
秋季批次:2022年1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博士研究生,2024年1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硕士研究生。
冬季批次:2023年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博士研究生,2025年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硕士研究生。
(5)同等学力博士生还须提交材料:《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3)一式两份;温馨提示: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于9月4日-5日(秋季批次)、11月6日-7日(冬季批次)前往研究生院学位办(西区主楼203)领取入学报名原始材料,在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成绩单(东区:一教、二教、三教、主楼;西区:新教、主楼)。
(6)申请延迟公开学生还须提交《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4-1)一份,完成导师签字、系主任签字等部分,逾期无法申请延迟公开;
2、电子版材料:定稿版论文用于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研究生在管理系统提交查重版学位论文,教务老师通过管理系统进行查重,并按照本学院(学科)制定的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判定,符合要求的论文方可安排送审。
格式要求如下:
(1)删除封面、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图和照片。
(2)学位申请人须严格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研生【2019】10 号)撰写学位论文,6165cc金沙总站学位论文参考文献统一按照“Journal of Integrative Plant Biology, JIPB”格式编排。学院要求学位论文查重率总文字复制比≤15%,具体要求见“6165cc金沙总站关于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的暂行规定”,图书馆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的结果,只提供《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版,不提供重复的文字部分。
3、资审结束后相关材料说明
(1)领取《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意见》、表决票等材料。
(2)提交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一份加盖成绩管理专用章的正式成绩单(已修学生大于等于应修学分)
学院将通过毕业生微信群通知具体时间,地点:新楼1004办公室。
五、论文送审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学均需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端)”提交隐去个人信息的PDF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具体安排如下:
(一)校级送审
1、送审对象:上述校级抽查人员
2、校级抽查送审环节相关时间安排如下:
学院将于9月9日(秋季批次)、11月10日(冬季批次)向研究生院提交送审名单,研究生在系统中提交论文,经导师审核后,学院提交送审。校级抽查平台论文评阅意见返回时间一般为3-4周,研究生院将积极与平台方协调,及时将评阅意见反馈给各培养单位。若有评阅意见不通过需加送等情形,评阅时间顺延。请研究生和导师做好送审准备,预留论文送审和修改时间。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
秋季批次 | 冬季批次 | |
学院提交校抽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 9月9日(周二) | 11月10日(周一) |
研究生在系统提交论文、导师审核 | 9月10-11日(周三-周四) | 11月11日-12日(周二-周三) |
学院提交学位论文、摘要、汇总表 | 9月12日(周五) | 11月13日(周四) |
提交方式:1.论文提交:研究生在管理系统提交隐去个人信息的PDF版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导师在系统中对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学院统一导出通过导师审核的学位论文、摘要与送审信息汇总表等发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2.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交校内评审专家信息报送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nxy328@163.com,邮件及文件名命名为:姓名+学号+校级抽查专家信息,报送4位专家信息。
3.学生可自行登录系统查看送审进度,请依据意见修改论文并在系统填写和导出打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修改情况表》。
(二)学院送审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的非校级抽查硕士论文,由导师自行组织送审。评阅人应由 3位硕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论文研究内容的专家担任,评议书格式见附件6.1/6.2。
2、申请延迟公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由学院在国研平台进行送审,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评阅费由学位申请人及导师承担,学校承担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费及延迟公开期满后的学位论文送教育部平台匿名评审的费用。学位论文延迟公开详细规定请见《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研生〔2021〕2号)(http://gradsch.cau.edu.cn/homepag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5056)。学校将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进行重点检查,延迟公开论文在论文抽检中出现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学院将严格审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申请,延迟公开学位论文须提交电子版材料如下:
(1)评阅专家信息库(附件7)。由导师确定评阅专家名单,其中包括4位正高级职称且来自不同工作单位的校外专家,6位校内专家(其中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不少于3人)。学院将随机抽取其中2位校外专家,3位校内专家进行送审。以上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nxy328@163.com,邮件主题:2025年下半年延迟公开论文送审,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专业+延迟公开。材料提交时间同上。
(2)送审清单导入模板。详情请见共享文档,届时将发送在毕业生微信群。
六、发布学位答辩公告
学位答辩秘书需在论文送审完成并通过后(至少答辩四天前),通过在线文档填写学位答辩信息,包括答辩秘书姓名、答辩时间等,由学院教务老师设置答辩秘书;答辩秘书登录管理系统发布学位答辩公告;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需再次登录管理系统录入答辩结果,否则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针对答辩委员会的意见无法进行表决。
七、答辩截止时间
(一)时间安排:
秋季批次:答辩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前
冬季批次:答辩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前
(二)答辩要求及方式
请务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中农大研生字〔2021〕2号)(请见研究生院网页-学位办-文件规定-中国农业大学文件)、《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程序》(研生〔2016〕6号)9(附件14)相关规定开展学位答辩工作。研究生院及学院将组织督导专家开展答辩督导,确保答辩工作规范、有序。
八、提交答辩材料
时间:秋季批次10月27日、冬季批次12月18日
地点:新楼1004
(一)学位信息核对
研究生学位答辩结束,待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后,答辩人需在上述时间前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位信息核对,只有完成学位信息核对才可生成院学位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学位信息核对数据是学校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数据的基本内容,学位信息准确研究生才可在学信网成功进行学位认证。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将会导致后续学位认证出现问题,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二)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同时拿学位证、毕业证的同学)
1、需提交的纸质版答辩材料:
(1)纸质版学位论文应双面印制,每名研究生提交三份(三份由培养单位分开打包),加盖学位论文专用章。研究生院收取当天将纸质版学位论文移交至国家图书馆、学校图书馆、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情报研究所。
(2)答辩材料档案袋包含材料见本通知附件8。
(3)若研究生有博士后入站等需求需要复印答辩决议,请在提交至学院之前复印完毕。研究生院整理完毕答辩材料档案袋后将移交至学校档案馆。
2、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授予学位后国家、北京市、学校开展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主要依据,请修改后谨慎提交,论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完全一致,一旦提交后,均不得更改或撤回。电子版学位论文只需在学校图书馆网页提交(提交论文网址链接:http://202.205.86.31:8081/),“独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导师和学生均需手签后扫描,且需在签名处加盖学位论文专用章。为防止集中提交导致系统繁忙,请在论文修改完成、并经导师确认定稿无误后,尽快提交。秋季批次于10月27日-11月3日提交,冬季批次于12月22日-12月29日提交。
(三)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需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只拿毕业证的同学):
1、研究生毕业审批材料(研究生院学籍科领取);
2、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表决票(博士5份/硕士3份或5份),可在研究生院网页自行下载,研究生院网站-学籍-下载中心;
3、研究生毕业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可在研究生院网页自行下载,研究生院网站-学籍-下载中心;
4、毕业论文1份(双面印刷,研究生及导师必须签字)。
九、其他说明
(一)综合管理系统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登录网址、账号、密码如下:
学生端:网址https://gmsstu.cau.edu.cn/logon,账号是学号,密码是身份证号码。
导师端、管理端:网址https://gmsadm.cau.edu.cn/logon,账号是工号,密码是Aa123@或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二)毕业流转
毕业一周内,毕业生线上办理毕业流转审批手续,通过后方可领取学位证书、毕业证书;
(三)学位授予及学位证书领取
根据上级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学位证书落款日期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日期一致。申请2025年秋季批次授予学位的研究生预计在2025年11月获得学位证书,申请2025年冬季批次授予学位的研究生预计在2026年1月获得学位证书。确切日期以实际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为准。
同等学力博士需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且公示三个月无异议后,方可获得学位证书。
学位授予信息是在学信网开展学位信息认证工作的依据,研究生院将在校学位会召开后7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上报完毕学位授予信息。学校上报结束后,还需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研究生学位信息方可认证成功。
研究生院联系人:
朱老师 010-62732891、苏老师 010-62734937
xueweiban@cau.edu.cn
图书馆论文提交联系人:
雒老师 010-62738640
nicholis@cau.edu.cn
6165cc金沙总站研究生教务老师:
田老师 010-6273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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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