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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6165cc金沙总站


各研究生:

根据《2025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5﹞4号)的要求,现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申报对象:

1.我校中国籍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2.三年内已获得宝钢教育奖学金者原则上不能再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参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和科研重大失误;

3.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艺术学习和社会实践等,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

6. 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7.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奖励标准:

根据《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

二、推荐名额

我院的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推荐名额为1名,学院根据《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在院内推荐,经学校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宝钢教育基金会。

三、工作安排

(一)9月20日下午17:00前,意向申请学生将《附件2: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下简称《评审表》)纸质版、《附件3: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推荐统计表》(下简称《统计表》)纸质版、《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下简称《申请表》)纸质版、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两张,背后注明学院和学生姓名)以及佐证材料提交至农学楼401办公室;并将《评审表》、《统计表》、《申请表》、佐证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提交至邮箱cabyjs@163.com(评审表电子版本须为pdf格式)。

《评审表》用A4纸打印,《评审表》须认真填写,并严格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会的字数要求,做到准确、全面、精炼、突出重点。《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使用第三人称撰写,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所取得的成绩。

(二)学校对本学院推荐学生及提交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

四、其他事项

1.学院高度重视宝钢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遴选。推荐学生应同时符合《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规定的评选基本条件和宝钢优秀学生奖的具体申报条件,学院将严把质量关。《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要按照要求认真准确规范填写,否则将影响该候选人的评选资格。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

2.“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之间可以兼得,与其他专项奖学金之间不可以兼得。

 

联 系 人:薛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62734345

电子邮箱:cabyjs@163.com

联系地点:农学楼401


 

6165cc金沙总站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pdf

附件2: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doc

附件3: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推荐统计表.xlsx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